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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学生网上评教是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通过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真实反馈,帮助教师了解教学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促进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为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提供渠道,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持续提升。为确保本学期网上评教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6日。
二、评教主体及对象
1.评教主体:全体在校学生。
2.评教对象:承担本学期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
三、评教要求
1.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正确行使学生权力。参评学生在进行评价时,不能相互干扰,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
2.各教学单位应全面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每位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授课教师都应进行有效评价,如在规定时间内(5月22日0:00—5月26日23:59)未完成评教即视为无效评教。
四、评教方法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点击“量化评教”即可进行评教。具体评教操作流程见附件。(操作流程见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五、注意事项
1.在评价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视为无效评价。
(1)各项指标全部评最高分或最低分,该条记录视为无效评价。
(2)某门课程或某个班级的评教完成进度低于95%,系统默认为无效评教。
(3)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评教、漏评任何课程均视为无效评教。
(4)未全部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网上查询本学期期末成绩。
2.学校对每个学生的具体评教数据保密,被评价教师无法查询具体学生的评教数据。
3.评教率低于95%的上课班级将进行通报,并安排二次评教。本次评教院部整体评教率排名将纳入院部年终考核。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评教期间网络保障,如遇网络问题,可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障电话。
5.本次学生评教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由各班级汇总统一报送至各学院办公室,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务处任书文、罗高行老师处。
联系人:任书文、罗高行 联系电话:0374-5559103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