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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本科)

作者:岳煊
发布时间:2023-09-05
来源:教育与艺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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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中小学音乐教育及社会音乐教育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在中、小学校及职业院校、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社会音乐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师、音乐制作、现场台前演员、文化管理等工作。

【主干课程】主科(声乐、钢琴、舞蹈等)、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小型合奏乐编配法等。